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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公布《射击项目全国专业赛事活动办赛指南》的函

2026-07-24 18:18:28足球精神解读 3856

射运字〔2026〕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射击项目全国专业竞赛组织管理,为赛事承办单位提供指导,提升办赛服务水平,促进射击运动健康发展,依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射击项目赛事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射击项目特点,制定《射击项目全国专业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特此函告。

附件:

1.步手枪项目竞赛器材参考清单

2.飞碟项目竞赛器材参考清单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6年4月20日

射击项目全国专业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规范射击项目全国专业竞赛组织管理,为赛事承办单位提供指导,提升办赛服务水平,促进射击运动健康发展,依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射击项目赛事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射击项目特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射击专业赛事活动(下称“赛事”),是指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下称“射运中心”)和中国射击协会(下称“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射击项目专业赛事活动。其他赛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射运中心、协会负责全国赛事的管理。

第四条 举办赛事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的原则。

第五条 本指南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赛事的组织;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赛事筹备、实施赛事的组织;协办方是指提供业务协助、物资及人力支持,协助办赛的组织。主办方、承办方及第三方单位(运营、协办、支持单位等)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以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第二章 射击赛事申办与组织工作

第六条 赛事申办

详见《射击项目全国比赛申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七条 赛事组委会

赛事组委会至少应于赛前2个月设立。组委会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统一领导赛事各项组织工作。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根据赛事规模和实际情况,可增设执行主任、执行副主任等岗位。

第八条 赛事组委会工作机构

(一)工作机构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赛、安全、后勤、医疗及综合协调等。

(二)通常下设竞赛组织、安全保障、场地保障、后勤保障、医疗保障、综合协调等部门。可结合赛事规模和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新闻宣传、反兴奋剂、体育展示、市场开发等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均有相应机构负责。

第九条 组委会职责与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竞赛组织

1.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倒计时工作计划;

2.制定赛事运行流线、竞赛功能区域设置计划、竞赛用房使用计划等,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场地竞赛准备工作;

3.根据赛事规模制定本场赛事的竞赛器材清单;

4.收集竞赛信息,准备相关文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补充通知、秩序册、成绩册;

5.组织竞赛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6.与裁判组紧密配合,做好赛事运行工作;

7.做好赛事总结及相关材料归档;

8.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障

1.做好赛事安保工作,制定并实施安保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安保培训;

2.依照公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射击项目赛事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枪弹运输、储存、使用、管理及抵离安排;

3.负责参赛人员和车辆的证件制作与管理。

(三)场地保障

1.制定竞赛场地运行保障方案,保障电力、网络、音响、消防、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按功能用房计划准备场馆功能用房,保证标识标志清晰明确;

3.合理配置场地通用器材和竞赛器材,确保正常运行。

(四)后勤保障

1.制定后勤保障计划;

2.做好参赛人员的餐饮服务,保障食品安全;

3.住宿接待工作。根据参赛规模、实际情况安排参赛队、裁判员住宿(原则上不安排裁判员与参赛队入住同一地点);

4.交通保障工作。根据参赛人员报送的行程,安排接送站,根据比赛日程,安排赛时车辆班车;

5.做好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信息服务、天气预报;

6.通信与技术保障;

7.赛场保洁;

8.其他与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五)医疗保障

1.制定医疗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设置医疗救护区,配备急救设备、药品;

3.配备医疗救护人员;

4.根据赛区情况,提供健康防护提醒提示。

(六)综合协调

1.牵头制定赛事总体执行计划,统筹各部门工作进度,协同与信息流转;

2.对接上级单位及地方公安等相关部门,落实赛事审批、场地协调、政策支持等相关事宜;

3.组织组委会、技术会等;

4.配合安保等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和熔断机制,快速处置突发情况;

5.牵头开展工作总结,汇总赛事数据,编制赛事总结报告。

(七)财务管理

1.做好经费的收支,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编制组委会经费预算,监督预算执行;

3.负责赛事经费的收支管理。根据竞赛规则、规程和补充通知等文件,收取完成竞赛费、食宿费、交通费等,并发票开具。发放裁判员酬金。

(八)新闻宣传

1.制定宣传方案;

2.积极拓展媒体合作与传播渠道;

3.舆情收集与应对;

4.如有直播,与直播方紧密合作,做好转播工作。

(九)反兴奋剂

1.根据反兴奋剂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后勤保障部门落实肉食品兴奋剂检测和食品留样等工作;

2.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

3.配合兴奋剂检查官完成赛事期间运动员兴奋剂抽检的组织工作;

4.其他与反兴奋剂相关的工作。

(十)体育展示

1.决赛前暖场及现场氛围调动;

2.组织颁奖仪式;

3.新闻媒体和贵宾接待;

4.组织开(闭)幕式;

5.其他与体育展示相关的工作。

(十一)市场开发

1.落实主办方赛事权益;

2.根据办赛协议,积极开展市场开发;

3.审核市场开发中相关材料(广告、赞助商宣传册等)的合规性;

4.其他与市场开发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场地设施及竞赛器材

第十条 竞赛场地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际射联规则、中国射击协会相关规定。赛前由专业人员全面检查、维护和调试。

第十一条 步手枪项目和飞碟项目竞赛器材参考清单详见附件。

第四章 竞赛功能规划

第十二条 竞赛功能用房

(一)须设置竞赛办公室、裁判员会议室、成统室、各组裁判工作室各1间。

(二)须按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枪弹库、气瓶充气室(区)等竞赛功能房,内部设施满足赛事需求。

(三)可按需设置贵宾室、医务室、颁奖礼仪用房、媒体工作室、志愿者休息室、兴奋剂检查站等。

第十三条 竞赛功能区

结合赛事规模和场地条件规划竞赛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休息区、装备检查区、空枪预习区、颁奖区、混合采访区等。

第五章 赛事组织

组委会各工作机构应按职责,及《射击项目全国比赛申办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赛事保障工作。

第十四条 赛前

(一)如申办单位计划采用第三方运营或者执行等方式组织比赛,且经费由运营(执行)单位收支,须在申办结束3个月内(不晚于赛前2个月)将具体运营单位名称报射运中心备案,并与主办单位完成办赛协议的签订。

(二)承办单位须在赛前2个月完成竞赛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熔断机制、宣传转播等方案预案,拟定补充通知并报主办单位,经审核后发布补充通知。

(三)赛前60天确定倒计时工作时间表,赛前15天完成辅助裁判选派。运动队报到前完成秩序册、参赛证、号码布等印刷品制作。

(四)于赛前15天完成肉食品兴奋剂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主办单位。

(五)开展工作人员安全、技术、赛风赛纪等培训教育。

(六)完成场地消防、电力、竞赛器材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七)为赛事期间(报到日至离会日)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等赛事组织人员购买包含人身意外保险。

(八)安排住宿和交通。根据运动队行程信息,安排接送站车辆;尽量安排运动队和裁判员驻地分开;驻地到赛场步行2公里以上的须配备班车接送。

第十五条 赛中

(一)安全保障:须有专人负责赛场安保工作,严守枪弹、人身财产安全。

(二)赛场内设置医疗急救点。

(三)赛事广告和宣传内容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误导、欺骗参赛人员和公众。

(四)报到

1.提前收集汇总枪弹信息,及时报备相关部门,保障枪弹顺利入库;

2.核对报名信息,协助办理入住,发放秩序册、参赛证和号码布;

3.根据规程和补充通知,收集参赛队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保险单复印件、健康证明等。

(五)运行安排

1.每日开赛前至少90分钟开放枪弹库;

2.班车须于开赛前90分钟、会议开始前30分钟抵达赛场;

3.根据比赛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就餐时间或提供灵活就餐方式。

(六)会议

1.在运动队报到日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

2.在赛前训练日组织组委会和技术会;

3.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组织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会。

(七)严格落实赛前各项方案预案,发布气象等风险预警和信息,规范应急处置(详见《射击项目赛事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八)做好媒体报道、转播等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 赛后

(一)按办赛协议,及时与射运中心完成经费结算,配合主办方做好经费结算与拨付相关工作,提供完整、合规的财务凭证。

(二)根据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完成参赛队费用结算和发票开具。

(三)承办单位应在比赛结束后1周内,提交赛事总结及相关材料(包含比赛筹备、组织全流程各类照片、新闻宣传材料)。总结报告应包含赛事组织、竞赛运行、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媒体宣传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 赛事监管

第十七条 各承办方、协办方须履行办赛协议和组委会职责,并做到:

(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赛事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氛围。

(二)统一管理赛事活动,科学制定并落实组织方案。

(三)强化保障与应急处置,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四)规范赛场秩序,严禁在赛场出现可能破坏赛场秩序的,以诋毁、谩骂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他人的事件发生。

(五)按照《射击项目风险隐患清单(2024版)》及相关规定,加强对比赛场馆场地、设备设施、相关器材等的检查、验收,保证安保、消防、救护、应急通道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六)全程开展安全宣传和提醒提示,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

(七)实行票证管理,按照场馆安全容量发放证件、销售门票。

(八)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射击项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到:

(一)遵规守法,恪守体育道德。

(二)遵守竞赛规则、规程和组委会的规定,维护赛事正常秩序。

(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赛事中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影响体育竞赛正常秩序。

(四)服从赛事活动组委会的指挥和调配,严谨高效,热情周到,认真做好赛事活动组织相关工作。

(五)廉洁自律,恪尽职守。

第十九条 射运中心或中国射击协会和组委会在赛事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不符合赛事条件、标准、规则等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投诉、举报的,将及时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将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 射运中心或中国射击协会对于举办赛事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体育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

第二十一条 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工作,做好肉食品兴奋剂检测,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兴奋剂检查调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兴奋剂风险隐患。

第七章 颁奖工作及流程

第二十二条 颁奖背景板及领奖台

(一)背景板

1.参考尺寸:(400x300厘米以上);

2.背景板正中靠上书写赛事名称和举办地,有主承办单位、赞助单位等名称,可以LOGO衬托;

3.背景板固定,保障安全。

(二)领奖台设置

1.颁奖台参考尺寸:铜牌奖台150厘米×50厘米×20厘米、银牌奖台150厘米×50厘米×30厘米、金牌奖台150厘米×50厘米×45厘米;

2.领奖台在背景板前居中放置,相距至少1米。

(三)颁奖地点选择:按照就近、便利、节俭、安全原则,选择地点。

第二十三条 颁奖流程

(一)颁奖

1.由颁奖主持人宣布获奖人员名单;

2.分项颁发奖章、获奖证书和实物纪念品(如有);

3.合影留念;

4.宣布比赛圆满落幕。

(二)人员

1.颁奖主持人和礼仪需熟悉颁奖流程;

2.获奖人员联络员,赛后组织各小项前三名按时到候场;

3.嘉宾联络员,负责邀请和引导颁奖嘉宾,在领奖台前方合适的位置安排颁奖嘉宾等候。

(三)人员位置(供参考,可按需调整)

1.主持人在领奖台前大约10米;

2.颁奖嘉宾由礼仪引导到铜牌奖台一侧,与领奖台成30度夹角,面向观众,而后礼仪退后,待颁奖完毕后引导颁奖嘉宾回原位就坐;另一位礼仪位于银牌奖台一侧,与领奖台成30度夹角,面向观众,奖杯、奖牌和奖品实物可分别由一个礼仪完成,也可以由三个礼仪完成,具体视奖杯、奖状及实物大小而定;

3.如果分别由一个礼仪完成,则该礼仪要注意引导颁奖嘉宾按照3-2-1顺序颁奖,颁奖后引导嘉宾归位。

第八章 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

第二十四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赛场应设立兴奋剂检查站,其建设布局要求如下:

(一)为了在兴奋剂检查过程中保护运动员的隐私及安全,兴奋剂检查站应是完全独立、安全带锁、门窗密闭、玻璃窗配有窗帘的房间,该房间在赛事期间只能用于兴奋剂检查。

(二)根据工作需要,兴奋剂检查站由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办公室和储藏室4部分组成,其中候检室和工作室原则上应房间相连。面积要满足检查需要。

第二十五条 兴奋剂检查站物资配备要求

(一)工作物资分专用物资(反兴奋剂中心提供)和通用物资(赛事组织方提供)。候检室、工作室和卫生间内的通用物资(如冰箱、碳酸饮料、矿泉水、热水壶、纸杯、饮水机等)为强制要求;

(二)站内备足供受检运动员饮用的饮品;

(三)制作、张贴、摆放检查站的标牌、桌签、通行证和位置指引标识。

第二十六条 兴奋剂检查站工作保障

(一)证件

兴奋剂检查站工作人员应持有赛事的身份注册卡,通行权限应包括赛场区域、新闻发布会区、颁奖区、放松区、赛后控制区、看台、运动员住宿房间等运动员可能到达的全部区域。其中,兴奋剂检查站站长的身份注册卡通行权限应为全部区域通行。

(二)交通和食宿

赛事期间应保障兴奋剂检查站工作团队人员往返驻地及场馆之间的交通安排。由于兴奋剂检查通常在比赛之后进行,还应解决受检运动员结束检查后送返驻地的交通安排。赛事期间应协助兴奋剂检查站工作团队人员安排食宿,原则上相关费用由兴奋剂检查选派单位负担。

第二十七条 如赛场条件无法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应按照兴奋剂检查官实际要求满足兴奋剂检查需要,不得影响兴奋剂检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指南解释权属于射运中心和中国射击协会。

责任编辑:张佳妮